3.15是什么节日?事实上,3.15不是一个节日,而是消费者维护自己权益的日子。随着3.15节目的大力宣传,每个人都知道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。接下来,让大家来老黄历看看3.15维权日普及的相关知识吧!

设立宗旨
选择这样的一天作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,也是为了扩大宣传,促进各国消费者组织的合作与沟通,引起国际关注,促进消费者保护活动。就像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成员罗达房一样·帕金说:人们的交流、产品交换、技术和通信活动等,要求大家在全球范围内考虑和行动。每个国家的消费者组织都应该被列入保护消费者权利的行列,她说。当这场斗争每天继续下去时,大家每年都会选择一天,这样大家就可以听到消费者的声音,并获得为未来任务而努力的精神动力。
损害赔偿的有关期限规定
根据《产品质量法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:因产品缺陷造成损害的诉讼时效为两年,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。因产品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,消费者在损坏的缺陷产品交付前十年丧失;但未超过明确安全使用期的除外。消费者因产品缺陷造成人身、财产损害后,应当及时向法院起诉,以免丧失诉权。索赔权又称索赔权,是指侵权人(包括生产者、经销商)在消费者因产品缺陷受损后索赔的权利。
解决产品质量纠纷的方法
《产品质量法》规定,消费者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产品质量纠纷,也可以要求社会组织和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,也可以向仲裁机构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裁决。消费者有权要求生产者和销售者在消费过程中承担产品质量问题。这里的产品质量问题分为两类,一类是一般的产品质量问题,即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(称为默示保证条件),或不符合生产者和销售者对产品质量的保证和承诺(称为明示保证条件)。国家法律规定,产品必须符合安全卫生标准,具有应有的使用性能。还有很多产品有产品描述、产品标签、广告、样品等,只要生产者和销售者以上 以任何方式表明产品质量,消费者都可以作为判断质量的依据。只要产品与其说明名不一致,就可以判断产品质量有问题。二是产品存在缺陷,使消费者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,表明产品质量问题严重。在这种情况下,消费者不仅可以要求赔偿产品的损失,还有权要求赔偿产品造成的其他损失。





